

1月6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1号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两用物项”清单是动态且详细的,涵盖了众多敏感材料和技术。以当前规定为例,具体包括:
1、关键金属材料:尤其是一些高端钨、钼制品。例如:高纯度钨产品:钨含量≥97%的钨合金、碳化钨、特定尺寸的固态钨(如直径≥120mm的圆柱体)、用于穿甲弹等军工的钨镍铁/镍铜合金(密度>17.5g/cm3)。特定钼粉:钼含量≥97%且颗粒尺寸≤50μm的精细钼粉。这些材料是高端制造业和国防工业(如装甲、弹药、航空航天部件)的关键原材料。
2、广泛的管制清单包括,特种材料:如高强纤维、特种合金、精密陶瓷;电子器件与设备:高性能芯片、特定雷达与通信设备、导航系统;高端装备与技术:数控机床、航空发动机技术、高性能计算机、传感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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